2007年10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未办营业执照拆解废铜非法
张方荣

  10月26日,温岭市泽国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,在泽国镇查获一起无照从事废旧金属拆解大案,当场查获待拆解的废铜7吨、已提纯的废铜16吨,案值100余万元。
  据初步了解,当事人在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、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租赁150平方米的民房,临时雇佣5人从事废铜拆解活动。当事人在该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活动已有两个多月,向周边散户以4万-5万元/吨不等的价格回收废铜,经过选捡去掉杂物,分选出不同品质的黄铜和紫铜后进行销售牟利。至案发时,已收购废铜85吨,拆解78吨,并有部分销往外地,计销售款250多万元。目前,此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之中。
  根据《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,必须领取营业执照。对上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,工商执法人员表示,在作进一步查证后,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张方荣)